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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否决限制最高法院大法官人数的宪法修正案

时间:2026-09-03 12:14 来源:本站编辑

美国宪法修正案未获通过,共和党试图限制最高法院大法官人数的努力以失败告终。

周三,众议院未能推进由共和党支持的一项联合决议,该决议将把最高法院大法官人数永久限制在目前的九人。

修正案最终投票结果基本按党派划线,212票赞成,206票反对。

在众议院,大多数立法只需简单多数即可通过,但宪法修正案需要三分之二的支持票。

北卡罗来纳州的民主党众议员唐·戴维斯是唯一投票支持该修正案的民主党人,而与共和党团协商的加州独立众议员凯文·基利则投了反对票。

此次投票前一天,众议院以220票对192票通过了一项谴责社会主义的决议。八名民主党人加入共和党阵营推动了该决议。

美国众议院议长迈克·约翰逊周三在社交媒体上批评了那些投票反对这两项法案的民主党人。

“对于那些宣誓支持和捍卫宪法的国会议员来说,谴责社会主义和捍卫最高法院的公正性本不应是一次有争议的投票,”约翰逊在X平台上写道。“可悲的是,对于如今的民主党人而言,这的确是。”他指出。

这两项举措实际上是共和党在传递信息和立场的策略,试图让民主党对手明明白白表明立场——不谴责社会主义,也拒绝最高法院的任何扩员。

这些动作发生在11月关键的国会中期选举前不到两个月,届时将决定哪个党派掌控国会两院。

一些民主党人呼吁向最高法院增加大法官人数,以制衡其占据绝对多数的保守派。这种做法被反对者称为“法院扩充”,颇具争议。

但在美国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首个任期内任命三名大法官后,推动这一想法的声浪渐长。自那以后,这个由保守派主导的法院给了他一系列法律上的胜利。

2021年4月,美国国会四名民主党人提出一项法案,提议设立拥有13名大法官的最高法院。

他们声称这“将修复共和党四年打破常规的行为对最高法院平衡性的破坏”。

美国宪法确立了最高法院的存在,但并未限制或明确规定其规模,将这个问题完全交由国家的立法者决定。

1789年的《司法法》确定了六名大法官的组成:一名首席大法官和五名联席大法官。此后一个世纪,最高法院的规模经历数次调整。目前的人数于1869年设定,此后一直存在争议。

历史上最著名的改革最高法院组成的举动来自前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1936年赢得大选后,罗斯福提议扩充法院——打算为每位年过70岁的大法官增加一名新大法官,最多增加六人。

自那以后,包括布伦南司法中心在内的倡导组织提议对最高法院进行结构性改革,例如任期限制和行为准则,一些民主党议员也呼吁效仿罗斯福时代的扩充方式,但均告失败。

如今,这个问题在中期选举年再度成为焦点。上个月,南卡罗来纳州民主党参议员吉姆·克莱伯恩在接受NBC新闻采访时对这一思路表示赞同。

“我认为我们现在正处于这样一个时刻:需要国会采取一些重大行动,我们应该扩大法官人数,”克莱伯恩说。

“十三这个数字挺好。一个面包师的十二个再加一个,正好是最高法院合适的人数。我希望法院里能有一些遵循这个伟大国家宪法根基的人。”

前副总统卡玛拉·哈里斯,2024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也建议民主党人应该就“将最高法院扩充至13名大法官”展开一次“真正严肃的对话”。

但共和党人,包括爱荷华州参议员查克·格拉斯利,始终坚决反对。

“我们必须捍卫联邦司法体系的独立,以保护我们子孙后代的宪法自由和生活方式,”格拉斯利在6月的一份声明中引用了哈里斯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