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要
联盟党计划将协助IS关联澳人返澳的行为刑事化,而政府称此举涉嫌违宪法律专家指出若导致无国籍状态则不能取消公民身份,永久性排斥措施面临法律天花板随着关于滞留在叙利亚难民营、与自称“伊斯兰国”组织相关的澳大利亚妇女儿童的争论愈演愈烈,政界正就他们能否返回以及如何返回的问题激烈交锋。
这34名妇女儿童寻求回国的努力在澳大利亚政坛掀起风暴。总理安东尼·阿尔巴尼斯坚称政府未参与他们的遣返行动,并表示对那些在IS垮台前前往其控制区的妇女“唯有蔑视”。
周二,阿尔巴尼斯表示,若这批人返回,“将面临法律后果”。当被《卡尔·斯特凡诺维奇秀》问及他们是否会受到指控时,他说:“当然,如果违反了任何法律。这不是一个同质化的群体,会有不同的后果。”
联邦反对党宣布计划于三月向议会提交立法,拟对任何帮助所谓“ISIS新娘”返回澳大利亚的人处以最高10年监禁。
但阿尔巴尼斯称联盟党的计划违宪,指责这是“为博头条而未经深思熟虑的荒谬之举”。
“他们自己都无法解释这如何符合宪法,”阿尔巴尼斯周二对ABC电台表示。
这群包括23名儿童和11名妇女的群体,是IS武装人员的家属,于2019年IS所谓“哈里发国”覆灭后被带入难民营。
但法律究竟如何看待他们返回澳大利亚的诉求?
澳大利亚公民是否有权回国?
从最高层面看,国际法立场明确。
“公民有权返回其国籍所在国,”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国际法教授唐纳德·罗斯韦尔告诉SBS新闻。
这项权利受《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认可,该条款规定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进入其本国的权利。
人权观察组织澳大利亚主任丹妮拉·加夫申指出,临时排除令“实际上具有使某人护照失效的效果,并可能在该期间内实质上造成无国籍状态”。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禁止任意禁止人们返回本国,”她告诉SBS新闻,“根据国际法,澳大利亚政府有义务避免无国籍状态。”
但国际法需与国内立法协同运作——这正是问题复杂化之处。
这项权利如何受到限制?
根据澳大利亚《反恐(临时排除令)法案》,部长可签发临时排除令,阻止海外澳公民在特定期限内返回,除非满足特定条件。
“有一项名为《反恐临时排除令法案》的联邦立法,根据该法,部长可签发临时排除令。若公民受此令约束,可被阻止返回和入境,”罗斯韦尔解释道。
其中一名妇女因根据澳大利亚反恐法律收到临时排除令,已被禁止返回。
“我们已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实施了最强制裁,”阿尔巴尼斯表示。
临时排除令并不取消公民身份——它仅暂时控制返回条件。
政府还根据《2005年澳大利亚护照法》拥有在某些情况下(包括基于安全理由)拒绝或取消护照的权力。
罗斯韦尔指出:“并非每个澳大利亚人都有权跨境离境。”
“如果对某人离开澳大利亚后的行为方式存在安全担忧,部长确实有权拒绝签发护照,”他说。
澳大利亚能否剥夺公民身份——或质疑其身份?
法律上可以撤销公民身份——但仅在有限情况下。
根据《2007年澳大利亚公民法》,在因某些严重罪行(主要是恐怖主义相关犯罪)定罪后,可取消公民身份。
但澳大利亚不能使人陷入无国籍状态。
撤销身份“仅在该个人拥有可依赖的另一国籍时才能发生,”罗斯韦尔说,“换言之,他们实际上必须是双重公民。”
国际法强烈反对无国籍状态,各国政府必须考虑这一点。
但在当前争论中,政府和反对党均未提议剥夺叙利亚这批人的公民身份。争论焦点在于援助与返回——而非正式撤销身份。
但难民营中儿童的身份问题已被提出。
这是因为澳大利亚并非像美国那样的出生地主义国籍国家。仅出生在澳大利亚领土并不足以自动获得公民身份,至少父母一方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
海外出生的儿童若父母一方为澳大利亚公民,可通过血统获得公民身份。
叙利亚这批人中有23名儿童。政府已表示不质疑其公民身份,但称他们“被父母置于此种境地”,且不会遣返他们。
“他们做出了那个决定。必须承担后果,”阿尔巴尼斯说,“后果就是澳大利亚政府的立场:我们不会支持他们被遣返。如果他们确实返回,则将面临其行为带来的全部法律后果。”
澳大利亚必须帮助其海外公民吗?
澳大利亚《领事服务章程》概述了可能向海外公民提供的协助——例如补发丢失护照或提供建议。
但罗斯韦尔指出,澳大利亚法院一直不愿承认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外交保护权。
“澳大利亚法律不承认公民有权在海外受到政府保护和代表。”
政府可选择从冲突地区或灾难中遣返公民。但这是政策决定——而非自动的法律义务。
那么,澳大利亚能否阻止他们回家?
实际上,永久禁止唯一澳大利亚公民返回将面临严重的宪法和国际法障碍。
政府可通过取消护照、临时排除令和国家安全措施来延迟、阻止和复杂化返回过程。但剥夺公民身份受到严格限制,且不能造成无国籍状态。
这意味着法律斗争的重点不在于这些人是否是澳大利亚人——而更多在于政府选择协助他们返回,还是让他们自行设法回国。
正如阿尔巴尼斯所言:“澳大利亚公民确实拥有权利……但若有人返回,将不会得到澳大利亚政府的支持。”
——埃娃·斯塔谢夫斯卡和澳大利亚联合通讯社补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