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畿道前和平副知事李华永因在国会声称“检方调查室曾举办三文鱼酒会”涉嫌作伪证一案,其审判于2日被裁定暂停。
受理此案的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法官宋秉勋)当日宣布:“为审查检方在上月25日第10次预备听证会上对主审法官提出的回避申请结果,本案将暂停审理,直至回避请求程序最终裁定。”法院表示:“此举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条第1款及第22条规定执行。”
上月25日,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就李华永涉嫌违反《国会证言与评估法》及《政治资金法》一案召开第10次预备听证。庭审中,法院仅批准了检方申请64名证人中的6人出庭,驳回其余58人请求。检方对此强烈抗议,称:“法院仅允许通过极少数证人证明指控,实质是变相要求放弃调查。”当时,水原地方检察厅的四名检察官当庭声明:“无法遵从法院诉讼指挥方向,决定退庭”,表明将提出回避申请后向审判席致意离场。主审法官未作出阻止检方退庭的诉讼指挥命令。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申请是当诉讼当事人担忧审判不公时,要求更换审理法官的法定程序。检方或被告方(及其律师)均可提出此类请求。
依据刑事诉讼法,一旦收到回避申请,审判程序即告中止。但若合议庭认定申请旨在拖延诉讼,可当即“简易驳回”。否则需由同一法院其他审判庭审查是否驳回或接受申请。即使被驳回,当事人仍可向高等法院上诉直至最高法院再审,最终裁定往往耗时数月。
本案原定于15日至19日共五日进行国民参与审判——即由普通公民作为陪审员参与评议。但随着审判程序暂停,该日程已被无限期推迟。
这场检察官退庭风波因总统李在明于次日(上月26日)下令“严查退庭检察官”而引发舆论震荡。
李华永的辩护律师团于上月27日向国家调查本部提交控告状,指出“检察官阻碍司法程序、损害法庭权威”,要求以藐视法庭罪(刑法第138条)及渎职罪(刑法第122条)对退庭检察官进行惩处。
李华永被指控于去年10月国会听证会上作伪证,声称“2023年5月至6月期间检察厅曾举办三文鱼酒会”。此外,她还被指控于2021年7月向双铃集团前会长金成泰施压,要求为当时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提供“分割捐款”。